妊娠期糖尿病是孕期常见的并发症,对母婴健康影响重大。了解其诊断标准,有利于及时发现并干预,保障孕期安全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。
诊断标准
空腹血糖:禁食 8-12 小时后检测,若空腹血糖≥5.1mmol/L,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。例如,孕妇空腹血糖检测值为 5.3mmol/L,就达到了诊断标准
。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:口服 75g 葡萄糖后,1 小时血糖≥10.0mmol/L,或 2 小时血糖≥8.5mmol/L,满足其一即可诊断。比如,孕妇服糖 1 小时后血糖为 10.2mmol/L,就可判定为妊娠期糖尿病。
随机血糖:若孕妇随机血糖≥11.1mmol/L,且伴有多饮、多食、多尿等典型糖尿病症状,也能诊断。
检测方法
普遍筛查:无高危因素的孕妇,一般在孕 24-28 周进行 50g 葡萄糖负荷试验(GCT)。口服 50g 葡萄糖 1 小时后测血糖,若血糖≥7.8mmol/L 为异常,需进一步做 OGTT 确诊。
针对高危人群:有糖尿病家族史、肥胖、高龄(≥30 岁)等高危因素的孕妇,首次产检就应筛查,若首次正常,孕 32 周需复查。部分医疗机构也会直接对这些高危孕妇在孕 24-28 周进行 OGTT 检查。
影响因素
年龄:高龄孕妇患妊娠期糖尿病风险更高,因身体代谢功能随年龄增长逐渐下降。
体重:孕前肥胖或孕期体重增长过快,易引发胰岛素抵抗,增加患病几率。例如,孕前体重指数(BMI)≥24kg/m² 的孕妇,患病风险明显上升。
家族遗传:家族中有糖尿病患者,孕妇遗传相关基因,患妊娠期糖尿病可能性增大。若孕妇母亲患有糖尿病,其患病风险是普通孕妇的数倍。
妊娠期糖尿病需早发现早治疗,孕妇应按时产检,遵循医生建议,做好孕期血糖管理,保障母婴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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