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外生子一般怎么处理?办理出生公证需要什么材料?

婚外生子的处理建议夫妻间可商量办理,商量不成可提起离婚诉讼。婚外生子情况为非婚生子。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等权利。未养育非婚生子女一方需支付抚养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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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婚外生子怎么处罚

1、婚外生子一般不会处罚。受害人只能在离婚时请求对方赔偿。但如果行为人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,或与其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,可能会涉嫌重婚罪,应当由人民法院对其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2、婚外生子一般来说不构成犯罪,但若一方具有明知对方已婚,二人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下孩子,则有可能构成重婚罪。我国法律规定,因为重婚;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;实施家庭暴力;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
出生公证,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依法对当事人出生的法律事实给予证明的活动。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办理移民、出国求学、谋职、继承财产、办理入籍手续等,是出国人员必备的公证书。

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,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。已在国外的当事人,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。

二、办理出生公证所需资料为:

(一)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;

(二)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;

(三)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出生事实的信函。

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:

(1)护照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;

(2)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;

(3)身份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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